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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钢铁进出口产品关税调整,146类产品取消出口退税

来源:进出口经理人 时间:2021-04-29 00:00:00

财政部网站4月28日消息,为更好保障钢铁资源供应,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
其中,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

适当提高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25%出口税率、20%出口暂定税率、15%出口暂定税率。

据了解,上述调整措施,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扩大钢铁资源进口,支持国内压减粗钢产量,引导钢铁行业降低能源消耗总量,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网站同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明确,自2021年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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