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民网
时间:2014-06-04 00:00:00
随着省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的开通,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于5月23日正式启动。今年,丹东市下达给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143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含街道办事处及农场),并继续执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购机补贴制度。
今年的补贴机具必须是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辽宁省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分为普惠制和非普惠制两类。补贴标准为在总体控制额30%的基础上,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年度内,每户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上限为20万元,合作社、农机大户等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总得不超过200万元。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补贴供货单位购机。
今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手续纳入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设置农机审批窗口,凡是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凭本人身份证(企业需组织机构代码证)先到所在乡镇农机管理部门初审、登记,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然后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农机审批窗口,办理农机补贴申请手续;在一个月内自主购机并索要发票和《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同时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原件、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惠农“一卡通”账号(组织机构账号),到东港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农机审批窗口,申请核实机具。农经部门定期汇总,乡镇定期给予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并报财政局审核,补贴资金将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
今年,我市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的监管力度,成立由市政府牵头,农经、财政、工商、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督。强化对申请购买的补贴农机具的核查,成立由市农经局相关部门和乡镇农机管理部门组成的农机核查组,负责对辖区内补贴机具进行全面的现场核实,在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前要完成补贴机具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