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船舶新闻网
时间:2013-08-19 00:00:00
7月22日,位于北京复兴门外大街1号的国家海洋局机关大楼门口,重组后的国家海洋局正式挂牌。同时,已悬挂15年的“中国海监总队”牌匾被取下,换上了“中国海警局”牌匾。
今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决定,将原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根据国务院近日批准的《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重新组建的国家海洋局设局长1名(兼任中国海警局政委),副局长4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中国海警局局长。国家海洋局设办公室、战略规划与经济司等11个内设机构,在海洋综合管理和海上维权执法两个方面的职责得到加强。其中与中国海警局直接相关的机构有海警司(海警司令部、中国海警指挥中心)、人事司(海警政治部)、财务装备司(海警后勤装备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中国海警队伍,承担海警队伍干部考核与任免,海警队伍基建、装备和后勤建设的规划、计划,拟订经费、物资、装备标准及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装备物资采购等职责。
国家海洋局设置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对外以中国海警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3个海区分局在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11个海警总队及其支队,人员编制为16296名。中国海警局可以直接指挥海警总队开展海上维权执法。同时,国家海洋局在海洋规划、海域使用管理、海岛保护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科技、海洋防灾减灾、海洋国际合作等方面负有主要职责,在海洋战略研究、法规制定、海洋经济发展等方面负有相关职责,并承担极地、公海、国际海底相关事务,承担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据悉,中国海警船将统一采用白色船体,船上涂有红蓝相间条纹、新的中国海警徽章和醒目的“中国海警CHINA COAST GUARD”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