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8-24 00:00:00
从吉林省工信厅获悉,由该厅制定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意见》,日前已由省政府以文件形式正式下发并开始实施。值得关注的是,这是该省首次就振兴装备制造业推出的重大举措,既考虑到了应对当前的金融危机,同时更重要的是着眼长远发展。
因此,该《意见》也就更具战略意义和指导意义。
其发展目标是:到2012年,全省装备制造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100亿元,年均增长19.5%,完成工业增加值320亿元,年均增长16.5%,实现总量翻一番的目标。
其发展重点主要包括:着力建设长春、吉林、四平三大装备制造产业基地,构建轨道交通、汽车制造专用设备、石油炼化、换热设备等主机及配套零部件制造产业体系,形成吉林特色优势与辽宁、黑龙江协调发展的区域格局。
集中力量支持高速动车组、薄煤层采煤机、电炉变压器、起重机、修井机等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9大领域重点产品。
重点培育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吉化集团机械有限公司、辽源煤机厂等50户在国内有较强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企业集团。
推动轨道交通装备、农业机械装备、光学精密机械、材料试验机、汽车专用模具、煤炭采掘装备等10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及20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面提高全省装备制造业的竞争实力和技术水平。
为确保上述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吉林省还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