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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航空法进入立法调研阶段

时间:2010-05-28 00:00:00

在第二届航空法国际会议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已进入立法调研阶段。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告诉记者,《航空法》在今年1月18日完成了征求意见稿,今年7月调研组将赴俄罗斯、欧盟、美国等国家、地区考察。
      
        龙卫球说,由于缺乏统一国家航空和民用航空的法律,军航、民航法规各成体系,在空域利用、飞行管制、航空器适航、人员培训等方面规范不统一,甚至出现冲突。在处理涉外航空关系,特别是国家航空器相关事件时,缺乏国内法律支持。
      
        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马正告诉记者,中国现有由1部法律、26部行政法规和128部规章组成的民用航空法律体系,但依然不能充分满足民用航空业发展的需求。
      
        “我们想在《航空法》草案总则部分写明每一位中国公民都享有空域权,借此表达对中国航空业空域管理和空中交通管制加强、改进的决心。”马正说。
      
        此外,马正透露,今年8月30日将在北京召开由国际民航组织倡导下的民用航空保安公约大会,准备对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进行修改。
      
        “联合国框架下的13个反恐公约中涉及民用航空的就占了5个,而海牙和蒙特利尔这两部航空保安公约都曾经在航空业和全球反恐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现在我们将期待在9月份能产生2010北京公约。”马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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